(1)对洪涝、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,火灾、治安、公共卫生、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。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,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。
(2)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、停电事故,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。
(3)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。
日 期:2014-7-17 16:28:49 已 阅:4906 次
(1)对洪涝、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,火灾、治安、公共卫生、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。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,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。
(2)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、停电事故,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。
(3)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。